(一)对于个人而言,在网络发言时要避免辱骂、恐吓他人,不编造和散布虚假信息,保持理性和客观。
(二)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内容监管,建立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辱骂、恐吓、虚假信息散布等可能构成网络寻衅滋事的内容。
(三)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网络寻衅滋事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