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射幸孳息归属,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书面财产协议,对射幸孳息归属进行约定。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可能产生射幸孳息的行为,双方可共同参与,避免因一方未参与而导致孳息归属产生争议。
(三)保留好财产来源的相关证据,如资金流水、购买凭证等,以便在判定孳息归属时证明财产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