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拖欠房租案件,可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结,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二)若案件情况相对复杂,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的准备。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判决的上诉案件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裁定的上诉案件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