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冻结执行法院,获取执行文书,了解冻结原因和执行依据。
(二)若法院依生效裁判文书冻结,查看文书中债务认定部分。
(三)若认为债务认定有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四)处于执行阶段,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不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和理由,提交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自己对借款不知情等证据材料。
(五)等待法院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执行行为会被撤销或改正;若理由不成立,异议会被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