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漏罪情况,司法机关应及时对新发现的罪进行判决,将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规定确定执行刑罚,已执行刑期算在新判决刑期内。这样能保证对犯罪分子全部罪行的公正惩处,避免遗漏犯罪行为未受处罚。
(二)面对新罪情况,要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刑罚。这种方式体现对再犯新罪的更严厉制裁,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