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办案机关了解配偶涉嫌罪名和案件所处阶段,掌握基本情况。
(二)按看守所规定送换洗衣物、洗漱用品等生活必需品。
(三)委托律师,律师可会见配偶、了解案件细节并提供法律帮助与辩护,侦查阶段仅律师能会见。
(四)保持冷静,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不干扰案件侦查。
(五)若符合条件,通过律师申请取保候审。
(六)照顾好家庭,稳定心态,给予配偶精神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