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除了民事起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还可以收集妻子与他人同居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增加胜诉几率。
(二)确定管辖法院:严格按照规定,若妻子有明确住所地,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妻子下落不明,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确保管辖法院选择正确。
(三)配合法院送达:在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期间,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尽可能多的关于妻子的信息。
(四)应对判决结果:若第一次起诉因证据不足未判离,不要气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并且在这期间继续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这里虽公告期表述不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婚姻案件公告送达常为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