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能会从轻处罚。因为自首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悔悟表现,降低了司法机关侦破案件的难度。
(二)有立功行为,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立功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有积极作用。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违法所得返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受害者或社会的损失,也会在量刑时被考虑从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