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司法拍卖房产的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因为司法拍卖是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拍卖费用属于执行费用,按规定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若拍卖公告明确拍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买受人需按公告承担费用,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该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执行费用和佣金由被执行人负担。但是拍卖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