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销售假烟为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下但货值达十五万元以上,按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此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相关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货值金额难以确定时,应主动按照规定委托估价机构确定货值,避免因不配合导致更严重后果。
(三)若未达销售伪劣产品罪标准,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构成非法经营罪,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四)若属情节较轻面临行政处罚,要按时缴纳罚款、上交违法所得,改正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