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阶段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等法院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
(二)审理阶段
1.审理前准备: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把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
2.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若调解和好,离婚案件结束;若调解离婚,法院制作调解书,其效力和判决书一样。
3.开庭审理:双方可以进行辩论、举证质证。
(三)判决阶段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调解,调解不成则作出判决。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