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婆婆仅在情感、生活矛盾方面参与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夫妻应自行冷静沟通协商,也可找信任的亲友从中调和,或寻求专业调解组织的帮助。
(二)当婆婆涉及恶意转移、侵占夫妻共同财产这类财产权益问题时,受损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该部分财产重新分割,法院会根据过错情况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三)若婆婆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受害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