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区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
(二)共同财产分割优先由双方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达成协议;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对个人财产有增值或贡献部分,按具体情况处理。
(四)处理纠纷时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
(五)农村存在的土地权益等特殊财产,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