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可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进行清晰界定,如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当涉及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赔偿或补偿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收入时,要留存好相关证据,证明该收入的性质,以保障其作为个人财产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