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民事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需先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若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可直接请求返还;若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前提再主张返还。
(二)明确生活困难的界定,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以此判断自身是否满足此条件。
(三)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彩礼给付的凭证、共同生活情况的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要清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如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用途、过错等,提前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