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请求返还彩礼,先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可直接主张;若已办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以离婚为条件。
(二)恋爱期间消费性赠与,小额日常消费通常不用返还;以结婚为目的、价值大的赠与,结婚目的未达成可主张返还。
(三)无论主张返还彩礼还是大额赠与,都要准备好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财物性质和给付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