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身上的钱被认定为赌资,会被依法收缴。赌资包含当场查获用于赌博的款物、代币、有价证券,以及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此时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认识到参与赌博的错误。
(二)若有证据证明身上的钱是正常生活费用、工资收入等,并非用于赌博或赌博赢取所得,一般不会被收缴。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流水、消费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