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私自卖财产,若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干涉;若为共同财产,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离婚时可要求赔偿,不符合则可起诉认定买卖无效追回财产,婚姻存续期也可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所有者有权自主处分。而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决定处置。当一方私自售卖共同财产时,若第三人满足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手续这些条件,就可取得财产所有权,因为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虽无法追回财产,但在离婚时能要求私自卖房方赔偿损失。若第三人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有权通过向法院起诉,让法院认定买卖行为无效,从而追回财产。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还能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上遇到类似困扰,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