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寻衅滋事证据不足无法立案时,控告人有多种救济途径。首先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对该理由存疑,可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若对复议决定仍不服,还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这为控告人提供了在公安机关内部逐级申诉的渠道,保障其对案件处理结果表达异议的权利。
(2)控告人还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诉求。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需遵照执行。这体现了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工作的监督作用。
(3)在特定情况下,即有明确自诉人且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权力机关未追究时,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实现自我救济。
提醒:
不同救济途径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当事人在选择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因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具体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