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卖安置房后反悔,若安置房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反悔构成违约;若不具备交易条件,合同可能无效,双方按过错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安置房已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卖方反悔就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损失等。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卖方还得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而当安置房不具备交易条件时,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卖方应返还购房款,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若卖方明知不能交易仍出售,要承担主要过错,除返还房款,还需赔偿买方信赖利益损失,像房屋增值部分损失。遇到这种情况,可先与买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合同效力和责任承担。如果您在安置房买卖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