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还钱。在离婚时,先拿夫妻共同财产去还,要是钱不够,双方可以自己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二)一方个人债务,像婚前的债务或者不合理的个人开支产生的债务,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三)如果夫妻内部有关于债务承担比例的约定,这只在夫妻之间有用,不能用来对付不知情的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任何一方把全部债务都还了,承担债务超过约定比例的一方,还钱后可以找另一方要回多还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