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费用标准。起诉前了解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比例,如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等,做好费用预算。
(二)谨慎选择鉴定项目和机构。医疗纠纷需鉴定时,要综合考虑鉴定项目与纠纷关联性及鉴定机构的资质、信誉,合理控制鉴定费。
(三)保留相关费用凭证。对于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要保留好凭证,以便后续费用承担的认定。
(四)与律所充分沟通。聘请律师时,与律所详细协商律师费金额和收费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