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协议离婚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去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在此期间,尽快收集证明欺诈、胁迫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若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此时要收集对方上述行为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