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判断财产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若是则属于彩礼范畴;若为借婚约买卖婚姻所得财产,原则上收缴国库;若涉及诈骗财物,按犯罪与否分别处理。
(二)确定返还情形:对于彩礼,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三种情况,给付方请求返还,可获法院支持。
(三)综合考虑因素:处理纠纷时,要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
(四)解决途径:先尝试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