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中由房东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房东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或解除合同;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可向承租人收租;经同意转租但次承租人未付租金致承租人无法支付的,房东只能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有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当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时,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若逾期不付,房东有相应的催缴和解除合同权利。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时,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所有权人可继承原房东收取租金的权利。而在经同意转租的情况下,基于合同相对性,房东与次承租人无直接合同关系,所以只能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如果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