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已登记且同居,离婚时彩礼通常无需退还,不过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形下,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法院会支持。
法律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存在两种特殊情形时,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实践中,主张返还彩礼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符合上述情形。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自行约定彩礼退还事宜;协商不成,给付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如果您遇到彩礼返还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