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取得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多数为夫妻共有财产,可查看财产购买合同、资金流水等确定时间。
(二)区分财产性质,若为一方婚前财产,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因人身损害获赔偿补偿,有赔偿协议等证明;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相关合同为准;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看使用属性。
(三)进行遗产分配时,先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确定一半归配偶,另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遗产,再按法定或遗嘱继承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