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介绍卖淫累犯被捕后家属若想尝试申请取保候审,可收集能证明嫌疑人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医疗证明等材料,如严重疾病诊断书,以此表明羁押可能对其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二)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争取被害人的谅解书,体现嫌疑人有悔罪表现。
(三)向司法机关提交嫌疑人在社区或其他场所的良好表现记录,如公益活动参与证明等,证明其再犯可能性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但累犯通常不符合“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条件,一般难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