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房产署名一人,离婚时分割依不同情况处理,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一人名下不分割;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双方出资仅登记一人名下,需结合多因素认定是赠与还是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其财产属性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若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与收益,所以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同时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却仅登记一人名下的情况,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购房目的等因素来判定房产性质,若认定为共同财产,就会按实际情况分割。如果您在婚前房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