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执行场所分为住处和指定居所。有固定住处的通常在住处执行,这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一定保障,使其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监视。
(2)指定居所适用于无固定住处的情况,这是为了确保监视居住措施能顺利实施。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不过不能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这避免了对被监视居住人权利的过度侵犯。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正常生活、休息条件,保证安全并便于监视、管理,体现了法律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
提醒:监视居住的适用有严格法律规定,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执行场所,若涉及相关案件,建议咨询以确定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