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积极展示自身优势,如提供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优质的生活和学习条件。
(二)注重孩子的意愿表达,在合适的情况下引导孩子表达自己想跟随生活的一方,但要避免对孩子造成压力。
(三)保留自己平时照顾陪伴孩子的证据,如照片、视频、学校老师的证言等,证明自己与孩子建立了深厚感情。
(四)收集对方存在不良嗜好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