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女儿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约定后按约定执行。
(二)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两周岁以下女儿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三)女儿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亲疏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四)女儿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五)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获得抚养权可能性低。
(六)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