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申请支付令的流程如下:
1.确认申请条件
·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债务已到期;
· 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确定;
·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 支付令能够有效送达债务人。
2.准备申请材料
· 支付令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请求给付的金额或有价证券数量、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和理由,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 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组织)。
· 债权证明材料:如借条、欠条、转账记录、合同、还款承诺书等,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和金额。
3.提交申请
· 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若债务人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可向经常居住地法院申请。
· 申请时需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费用(例如标的1万元的案件,费用约16元)。
4.法院审查
·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通知是否受理。
· 受理后,法院将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核实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充分等。
5.结果处理
· 若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将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在15日内清偿债务或提出书面异议;
· 若申请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支付令发出后,若债务人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且未履行义务,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提出有效异议,支付令失效,案件可能转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