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致残的单纯腰椎骨折,要妥善保存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及时让医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休息时间,以此作为误工时间。
(二)若因腰椎骨折致残,要留意定残时间,从受伤日到定残日前一天都可主张误工费赔偿,需收集好这段时间的相关证据。
(三)要重视专业医疗机构的意见,不同骨折程度和恢复情况导致的误工时间有差异,最终赔偿月数以医疗机构确定的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