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一般情况下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流窜作案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作案后逃至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二人以上共同作案。正常情形下,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三日内需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存在特殊情况时,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一至四日。而只有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能够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三十日。若遇到涉及公安机关拘留及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时间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