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应尽快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错误,积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制定可行的履行计划,争取达成和解,避免再次被拘留。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的要求,杜绝出现新的妨碍民事诉讼、执行等行为,如隐藏、转移财产等。
(三)若自身确实存在困难无法按时履行义务,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争取法院的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