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有房贷房屋处理分协商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协商可约定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剩余房贷由得房方偿还,或出售房屋分割房款;法院判决会考虑多种因素,房屋登记情况影响判决结果,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对于有房贷房屋,协商处理较为灵活,双方可根据意愿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综合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当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倾向于判决房屋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因涉及双方婚后共同付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分割。若在离婚时遇到有房贷房屋处理的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