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减少诉讼费用支出,在诉讼前可尝试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协议,自行协商好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
(二)对于共同诉讼,要明确自身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以便在法院决定费用分担时做到心中有数。
(三)如果是离婚案件,双方可积极沟通协商诉讼费用的负担,避免因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四)若诉讼情况不利,可考虑撤诉,但要清楚撤诉需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且费用由原告负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