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临对方持凶器情况时,若感觉有紧迫的不法侵害危险,且有合理理由觉得对方马上会动手,此时先动手反击,要确保反击针对持凶器的人,并且反击力度不过大,不过度伤害对方,这样能构成正当防卫。
(二)如果对方拿着凶器却没有攻击动作,不要主动攻击,避免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三)当对方持凶器开始攻击,可先动手反击进行正当防卫,但对方停止攻击后,应立刻停止反击,防止超出必要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