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中父母赠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多种情况。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为个人财产,婚前仅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一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体现了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的意愿,所以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表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因是婚前行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前仅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的,考虑到婚后双方共同付出,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综合考虑购房出资等情况,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同时为保障另一方权益,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如果您在婚姻房产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