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者:应积极配合送其投案的行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后续处理中,保持良好态度,配合调查,争取认定为自首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有可能免除处罚。
(二)送其投案者:若自身是犯罪嫌疑人,协助送肇事逃逸者投案后,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立功认定。若与案件无关,继续配合司法机关后续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