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想减刑,需先实际执行二年以上,之后按不同表现有不同减刑结果。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一般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二十至二十一年有期徒刑。
(二)若是无期徒刑累犯或因特定暴力性犯罪判无期徒刑且被法院决定限制减刑的,减为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会更严格受限,这类罪犯要清楚减刑限制情况,积极改造争取更好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