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商内容对房屋进行分割,这样能高效和平地解决问题。
(二)协商不成进入离婚程序时,若一方想要房屋所有权,找评估机构对房屋按市场价格评估,获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这种方式可由出价高者获得房屋。
(四)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所有权,可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五)涉及父母出资,要结合出资性质判断。若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该部分出资对应的房屋份额可能不算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