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虑案件所处阶段,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能更换律师。
(二)与原律师沟通,按委托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有提前解除条款就按条款执行,没有则协商退费等事宜。
(三)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委托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
(四)尽快寻找新律师,签订新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权限、费用等。
(五)新律师凭委托手续到司法机关查阅、复制案件材料,了解进展并为当事人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