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检察院抗诉应改判,可收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的证据,如关键证人新的证言、新发现的书证等,提交给法院,助力法院查明真相。
(二)若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可请求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同时积极配合法院查清事实,推动案件公正处理。
(三)若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尊重法院维持原判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