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适用监视居住需满足特定条件,这些条件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与灵活性,既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又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2.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另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
3.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为确保该措施有效实施,公安机关应严格审查适用条件,防止滥用;加强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管,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同时,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