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程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各等级有明确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界定标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以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为衡量标准。特别重大事故危害最大,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重大事故次之,死亡10-30人、重伤50-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较大事故死亡3-10人、重伤10-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5000万元;一般事故危害相对较小,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1000万元。这种划分有助于规范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如果对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