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后要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执行进度,若发现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等行为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
(二)若出现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申请人要关注中止情形的变化,待情形消失后及时与法院联系恢复执行。
(三)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