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主动撤回自诉来撤案。要注意收集好和解的相关证据,确保和解过程和撤案行为合法合规。
(二)对于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自行撤案。若存在法定撤案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供相应证据和材料,申请依法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