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拘留性质
要先搞清楚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通常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20日;刑事拘留一般不超37日。
(二)联系派出所
家属联系派出所,了解拘留原因和依据,并要求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三)维权途径
如果派出所违法超期羁押,可向该派出所所属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督察部门反映,要求监督纠正;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能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立即释放。
(四)收集证据
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